暂停不动产权登记:庭外上诉草案三读通过

从2026年1月1日起,他们希望引入在没有同时进行地籍登记的情况下对暂停国家登记的决定提出质疑的权利。 与此同时,将保留上法庭的机会(草案第5页和第18页)。
可以在庭外对该决定提出上诉(草案第5和第6页):
特别是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制图局 的中央上诉委员会,如果是他通知暂停;
区域或区域间委员会,如果通知来自该部的领土机构。
佣金名单公布在联邦国家登记、地籍和制图局 网站上。 投诉将在暂停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 治疗方法(草案第9页):
以书面形式或邮寄方式,附上附件清单及派递通知书;
以电子形式,例如通过公共服务。
会议将面对面或远程举行(草案第11页)。
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如果满意,该决定将成为取消暂停和重新考虑登记不动产权利请求的基础(草案第14和15页)。
还有其他创新。
现在,在某些情况下,暂停地籍登记可以在法庭外提出质疑:
没有权利同时登记;
与权利登记一起,如果”暂停”的原因是登记文件。
目前,只有司法程序是有效的对权利的国家登记暂停提出上诉没有同时地籍登记。